中華民國拔河運動協會106年度C級教練裁判講習會(桃園市)-實施計畫及報名表

中華民國拔河運動協會106年度C級教練裁判講習會(桃園市)

實施計劃

一、主    旨:推展八人制拔河運動,研習拔河規則及培養裁判技術和優秀教練人才,提昇拔河技術水準。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桃園市政府

四、承辦單位:桃園市體育會拔河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國立體育大學

六、講習日期:106年12月22日至12月24日止(星期五至星期日)三天。

七、講習地點:國立體育大學308階梯教室(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250號)。

八、參加資格:凡年滿二十歲,對拔河運動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本次講習學員以40人為限。

九、課程:如附課程表

十、報名手續:

(一)日期:即日起至106年12月12日(星期二)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地址:33451桃園市八德區大勤街69巷28弄16號,總幹事邱定璿

電話:03-3628861 手機:0936-209-914   e-mail:tg510143@gmail.com

(三)手續:正楷詳細填寫報名表連同一吋照片4張(背面請寫上姓名並浮貼於報名表上)及報名費新台幣2000元整請以郵政現金袋,並附上回郵信封乙只,採掛號方式按時逕寄上址總幹事邱定璿收,未繳報名費或逾期者均不予受理。

十一、報到時間:106年12月23日上午八時至九時。

十二、上課地點:國立體育大學308階梯教室(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250號)。

十三、注意事項:

參加講習人員請穿著運動服裝,以利示範演練及實務操作課程之實施。

十四、附則:

1、講習資料及午餐由辦理單位提供。

2、凡經測驗合格者,由中華民國拔河運動協會核發C級教練及裁判證。

3、參加講習人員請各所屬單位給予公假,並支付其交通差旅費。

4、參加本講習會缺課或請假四小時(含)以上者不得參加學、術科測驗。

5、中小學參加講習之教師,請各權責單位列入教師進修研習時數。

十五、本計畫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106年 月  日體總輔字第     號函核備後辦理,如有未盡事宜得修正公佈之。

 

C及裁判教練講習(桃園)106.11.22修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