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說明

為推展校園拔河運動,特定「國內青少年拔河比賽規定」,凡國高中(職)以下青少年參與全國性拔河比賽皆適用下列規定,本規定未明文規範者,適用國際拔河比賽相關規則之規範。

 

第二條 分類

全國性拔河比賽分類如下:
室外和室內
男子、女子和混合(四男+四女)
高中(職)、國中和國小

第三條 重量分級

全國性比賽時,依團隊體重分級如下
高中男生組 不超過 580KG
高中女生組 不超過 500KG
高中男女混合組 不超過 540KG
國中男生組 不超過 540KG
國中女生組 不超過 460KG
國中男女混合組 不超過 500KG
小學男生組(校隊) 不超過 420KG
小學男生組(班隊) 不超過 400KG
小學女生組(校隊) 不超過 420KG
小學女生組(班隊) 不超過 400KG
小學混合A 組 不超過 360KG
小學混合B 組 不超過 360KG

第四條 隊伍與替補

4.1 註冊人數
每隊可註冊選手10 名;領隊、教練、管理各1 名(國小組教練可報名2 名教練)。

4.2 學校代表隊成員
學校代表隊成員必須為該代表學校之已註冊學生,證明文件為學生證。

4.3 替補時機
替補可用於戰術運用或選手受傷。
替補僅能發生於體重測量後,並已完成第一場比賽之第一局後。
替補選手必須是註冊於該隊伍之選手。

4.4 替補程序
替補與被替補選手皆須穿著全套比賽服裝(比賽服、短褲、長襪和比賽鞋)向主審報告,由主審指派裁判處理。該隊伍替換後之體重不得過該量級之重量限制。主審或受指派之裁判要在出賽單上登錄替補情形。

4.5 最少之比賽選手數
當發生選手受傷時,且已無替補選手時,不允許比賽選手人數少於八人。

4.6 運動裝備
選手保護衣須穿在比賽服內,各隊須自備安全帽。

第五條 場、局和休息時間

循環賽制由 [n ×(n-1)÷ 2] 場比賽所構成,n 為參賽隊伍數。每場比賽有兩局,局間應有合理的休息時間。
場間最長之休息時間為30 分鐘,此段時間開始於隊伍離開比賽場地,結束於進入檢錄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