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拔河運動協會106年度C級教練裁判講習會

中華民國拔河運動協會106年度C級教練裁判講習會(桃園市)

實施計劃

一、主    旨:推展八人制拔河運動,研習拔河規則及培養裁判技術和優秀教練人才,提昇拔河技術水準。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桃園市政府

四、承辦單位:桃園市體育會拔河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桃園市八德區體育會

六、講習日期:106年4月8日至4月9日止(星期六至星期日)二天。

七、講習地點:桃園市八德區廣興社區活動中心(桃園市八德區廣興路643號)。

八、參加資格:凡年滿二十歲,具高中以上學歷,對拔河運動有興趣者均可報

名參加,本次講習學員以40人為限。

九、課程:如附課程表

十、報名手續:

(一)日期:即日起至106年3月15日(星期三)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

理。

(二)地址:33451桃園市八德區大勤街69巷28弄16號,總幹事 邱定璿

電話: 03-3628861 手機:0936-209-914

(三)手續:正楷詳細填寫報名表連同一吋照片4張(背面請寫上姓名並浮貼於報名表上)及報名費新台幣貳仟元整以現金或匯票(匯票抬頭:桃園市體育會拔河委員會),並附上回郵信封乙只,採掛號方式按時逕寄上址總幹事邱定璿收,未繳報名費或逾期者均不予受理。

十一、報到時間:106年4月8日上午八時至九時。

十二、上課地點:桃園市八德區廣興社區活動中心(桃園市八德區廣興路643號)。

十三、注意事項:

參加講習人員請穿著運動服裝,以利示範演練及實務操作課程之實施。

十四、附則:

1、講習資料及午餐由辦理單位提供。

2、凡經測驗合格者,由中華民國拔河運動協會核發C級教練裁判證,並另外收取證照費400元(教練證及裁判證)。

3、參加講習人員請各所屬單位給予公假,並支付其交通差旅費。

4、參加本講習會缺課或請假四小時(含)以上者不得參加學、術科測驗。

5、中小學參加講習之教師,請各權責單位列入教師進修研習時數。

十五、本計畫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106年01月24日體總輔字第1060000155號函核備後辦理,如有未盡事宜得修正公佈之。

C及裁判教練講習桃園